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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按照本指南向软件中心提交应用程序?

问题描述

我正在阅读 Ubuntu Developer Programme Agreement 以向软件中心提交应用程序并偶然发现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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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You must first test Apps you submit to confirm they are compatible with all currently supported versions of Ubuntu (as listed on Canonical’s website at the date of submission by you) and your Apps must comply with the Publishing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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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否意味着我必须同时安装 32 位和 64 位版本的 Ubuntu 8.04、10.04、10.10、11.04 和 11.10?如果是这样,那就是 10 个 Ubuntu 安装 – 这真的可行吗(即使使用虚拟机)?

或者,是否有人建议在不实际安装每个版本的情况下测试应用程序?也许是某种 chroot 工具?


编辑:我已经开始设置 chroot 环境来编译和测试应用程序。这是否被视为测试并因此满足许可协议的要求?

最佳回答

该条款旨在通知您,开发人员,您有责任(有义务使用该术语)确保您的应用程序在受支持的 Ubuntu 版本上运行,而不是在 Canonical 的版本上运行。您不必在所有版本上进行测试,但确保它在最新的 Ubuntu 版本和之前的版本上运行符合您的最大利益。

对于软件中心和付费应用程序,您应该测试 11.10、11.04 和 10.10。如果您愿意,您始终可以选择只支持最新版本,并且只需要在提交申请时告知审阅者该要求。

对于 ARB 应用程序(FLOSS 应用程序),您需要确保与所有支持的版本兼容。

我希望这有助于更好地澄清术语。

次佳回答

要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这是可行的,如果耗时。您可能已经阅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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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Ubuntu releases are supported for 18 months. Previous Ubuntu LTS (Long Term Support) releases are supported for 3 years on the desktop and 5 years on the server. Starting with Ubuntu 12.04 LTS, LTS releases will be supported for 5 years on both the desktop and the server. – https://wiki.ubuntu.com/Rele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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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的,截至 2011 年 11 月,您必须使用

  • 8.04(服务器版)

  • 10.04

  • 10.10

  • 11.04

  • 11月11日

使用虚拟机是一种方法。另一种方法是为每个版本的 LiveCD 下载 .iso 文件,然后使用您的引导加载程序为每个 .iso 创建一个条目。您可以找到指令 here 将整体添加到 /etc/grub.d/40_custom,这将在内核升级后继续存在。

请注意,’versions’ 并不表示架构。您不需要同时在 32 位和 64 位架构上进行测试,因此您只需运行 5 个测试,而不是 10 个 🙂

参考资料

本文由Ubuntu问答整理, 博文地址: https://ubuntuqa.com/article/13183.html,未经允许,请勿转载。